英屬維爾京群島(BVI)位于加勒比海,距波多黎國東部80公里。英屬維爾京群島是英國領(lǐng)土,在1967年獲得自治權(quán),是英聯(lián)邦成員國之一。
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是根據(jù)1984年國際商業(yè)公司法(IBC)成立的。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國際商業(yè)公司受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定限制和申報要求較少。
BVI公司之最終受益人無需向英屬維爾京群島的任何政府機關(guān)披露。
公司發(fā)行或轉(zhuǎn)讓股份之前無需獲得任何英屬維爾京群島政府部門的批準。
不過,英屬維爾京群島離岸公司被禁止從事以下業(yè)務:
(1)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范圍內(nèi)從事業(yè)務;
(2)擁有英屬維爾京群島的不動產(chǎn);
(3)從事銀行或信托業(yè)務;
(4)從事保險或再保險業(yè)務;
(5)從事為提供公司注冊地的業(yè)務。
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名稱
BVI公司名稱必須包括字眼“Limited”, “Corporation”, “Incorporated”, “SocieteAnonyme”或“SocieteAnonima”或簡稱“Ltd”, “Corp”, “Inc”,或“SA”。
“銀行”,“信用/托”,“保險”,或“基金”等字眼的使用是不允許的。
BVI 公司名可允許注冊公司中文名,但中文翻譯必須與英文保持一致。
注冊資本
BVI 公司沒有最低注冊資本要求。如在股份具備面值的情況下,該股不能低于股份面值發(fā)行。股份只有完全被支付時方可發(fā)行,并可考慮以現(xiàn)金或其他方式支付。股份也可以溢價或盈余發(fā)行。
股票本
BVI公司股票必須由2名董事或高級職員簽署。或者,在可有或可無公司董事/職員簽署的情況下,經(jīng)公司蓋上鋼印印章,該股票亦可發(fā)行。
公司股東
BVI公司最低股東人數(shù)為一人。股東和持股情況的詳細信息必須記錄在BVI公司股東名冊上。除非該公司選擇向BVI公司注冊處處長注登記股東信息,否則股東名冊是不提供公眾查閱的。
對于BVI 公司的受益人,是沒有要求向任何的BVI 政府機關(guān)披露的。
年度大會
BVI公司沒有召開股東周年大會的要求。股東大會可通過電話或其他電子方式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境內(nèi)外進行。持有BVI公司超過50%的表決權(quán)股份的成員可要求董事召開股東大會。大會進行前至少7天必須發(fā)出通知,但持有90%的多數(shù)表決權(quán)股份的成員可有權(quán)放棄大會的通知,出席參與股東大會的成員會被視為構(gòu)成放棄權(quán)通知。BVI公司成員的決議可由有權(quán)于會上投票的出席成員以簡單多數(shù)表決通過。
BVI公司經(jīng)成員書面同意的一份通知決議可用于在大會上通過一項決議的替代文件。
BVI公司大會會議記錄必須保留備存,但無需保留在英屬維爾京群島。
公司董事
BVI公司董事人數(shù)至少為一個人。董事可以是任何個人或法人團體。
BVI公司對于委派高層管理人員沒有要求(例如總裁,秘書和財務主管)。
BVI公司董事的登記冊必須存放于公司的BVI注冊地址里,但無需提交BVI公司注冊處存檔。
BVI公司董事會議的召開可在世界任何地方并通過其他任何電子形式進行。
如果BVI公司章程沒有指定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shù),董事會議可由在會議開始時董事親自或其代表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成員的一半組成。
BVI公司章程規(guī)定,由全體董事簽署的書面決議可以用來代替董事會會議通過董事會決議。
所有董事會議記錄必須記錄在董事會議記錄本上,但無需保留在英屬維爾京群島。
注冊代理人
每間BVI離岸公司必須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有一個注冊代理人。BVI注冊代理人必須經(jīng)1990年公司管理法或1990年銀行和信托公司法獲得執(zhí)照。
BVI注冊代理人是負責向英屬維爾京群島政府支付每年BVI公司的牌照費及提交BVI公司注冊登記的文件。
BVI注冊代理人必須將董事和成員名冊副本及BVI公司印章樣式保留在該公司的注冊辦事處內(nèi)。
BVI注冊代理人的名稱必須注明在該BVI公司章程中。如BVI公司未有注冊代理人會導致BVI公司名稱在注冊名單中被剔除。
公司印章
一間BVI 公司可以有一個帶有清晰公司名稱字樣的印章。同時,在BVI公司注冊地址里必須留有印章的印記。
注冊地址
每間BVI 公司必須在英屬維爾京群島上具有注冊地址,此地址通常為BVI注冊代理人的地址。BVI注冊地址必須注明于公司組織章程大綱中,并供公眾查閱。
公司文件
BVI 公司必須持有下列法定記錄或文書:
(1)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
(2)公司注冊證書;
(3)董事、股東會議記錄冊;
(4)董事名冊;
(5)成員名冊;
(6)按揭及抵押登記冊。
(1)和(2)項為公開的記錄,(4)至(6)項不公開給公眾查閱,除非該BVI公司選擇向BVI公司注冊處處長提交該資料的副本。
公司賬簿
BVI公司有要求要進行一定的會計記賬和記錄,但賬簿和記錄可以不保留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對于公司賬簿是否需要審計以及提交至英屬維爾京群島當局是就沒有任何的法律的要求。
公司稅務
如果BVI公司業(yè)務發(fā)生在英屬維爾京群島以外,將不會收到任何來自英屬維爾京群島當局的報稅表,但他們應該遵守BVI公司在經(jīng)營所在地的稅法法規(guī)。
股份轉(zhuǎn)讓
通過轉(zhuǎn)讓的文書,記名股票是可以轉(zhuǎn)讓的。股份轉(zhuǎn)讓及發(fā)行新股票應通過董事會決議。轉(zhuǎn)讓文書應包含由轉(zhuǎn)讓方執(zhí)行的受讓方的名稱和地址。
如果股東名冊未有保留在香港當?shù)兀涔煞莸霓D(zhuǎn)讓在香港是無需支付印花稅的。
BVI公司年審費用/每年牌照費
BVI公司每年年審時都要支付政府牌照費、代理費、注冊地址費等,支付時間取決于BVI公司的注冊成立日期。
如BVI公司成立于上半年,那么每年年審費須于公司成立日之后第二年以及之后每一年的5月31日或之前繳付。
如BVI 公司成立于下半年,那么每年年審費須于公司成立日之后第二年以及之后每一年的11月31日或之前繳付。
如未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支付BVI公司年審費用的,可能會導致該BVI公司被BVI公司注冊處處長剔除名稱。